計畫申請方式

金門縣地方型SBIR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金門縣政府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鼓勵創新研發,特編列經費並爭取由經濟部配合匡列相對經費以辦理金門縣政府特色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推動,帶動中小企業積極投入金門縣特色產業之研發,進而提升具金門縣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金門縣扎根。基此,金門縣政府規劃並辦理「金門縣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簡稱金門地方型SBIR)。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發展科) 林先生 / 電話:(082)318-823#62395

SBIR專案辦公室 黃小姐 / 電話:(082)325-977

 
申請對象 -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並於金門縣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之業者。

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且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申請收件期程 -

計畫收件 每一年度收件期程約1個月

 
申請資格 -

(一) 設籍(立)於金門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等事業,且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金門縣轄區域內。(分公司或僅工廠登記於金門縣者不具申請資格)

(二)依政府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法令: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200人以內之事業。

 
申請收件期程 -

計畫收件 每一年度收件期程約1個月

 
申請資格 -

(一) 設籍(立)於金門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等事業,且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金門縣轄區域內。(分公司或僅工廠登記於金門縣者不具申請資格)

(二)依政府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法令: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200人以內之事業。

 
計畫流程 -

SBIR計畫SOP流程圖 每年度4月 公告受理